黄页详情
地方微信大号联盟
当前位置:首页 > 兴宁信息港 > 兴宁黄页
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形象图

纠错加入

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

联系人:残联

电 话:0753-3257520

手 机:

E-mail:

标 签:兴宁市,兴联大厦,残联

网 站:

地 址:兴宁市106号区兴联大厦

扫码访问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黄页手机版
保存到手机通讯录
黄页详情
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市政府批准于1995年1月正式成立的、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、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市性残疾人事业团体。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由兴宁市政府领导,业务上接受广东省、梅州市残联的指导,具有代表、服务、管理三种职能: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;团结教育残疾人,为残疾人服务;履行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,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。 

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: 

    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协助政府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、政策、规划和计划,对相关业务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。 
    2、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。 
    3、团结、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的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 
    4、弘扬人道主义,宣传残疾人事业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 
    5、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扶贫、文化、体育、科研、用品供应、福利、社会服务、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,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,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 
    6、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 
    7、管理和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。 
    8、监督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。 
    9、承担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 
    近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、梅州市残联的指导下,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,残疾人社会地位有了明显提高,残疾人状况有了很大改善。主要表现在:各级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,残疾人事业纳入政府工作议程;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基本完成。已建立了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3个,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1个。通过努力,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,残疾少年儿童纳入九年义务教育。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残疾人纳入生活保障范围。对重残贫困残疾人实施特别生活补助。残疾人文体活动日趋活跃,涌现了一批优秀残疾人运动员;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明显改善。广大残疾人自尊、自强、自信、自立,日益得到人们的尊重、理解、关心、帮助。实践证明,残疾人事业的发展,对保障残疾人人权、维护社会公平,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起着积极的作用。